您所在的位置:
法学院加强校地合作 创新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新模式
  • 发布时间:2019-11-11 |
  • 阅读数:843

为了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夯实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校地合作,夯实法律硕士人才实践技能加强“以检促培”落实培养成效,11月5日上午,由我校研究生院副院长马焕灵教授为组长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检查组对法学院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硕士联合培养示范建设基地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了联合基地双方领导、在岗实习研究生座谈会。

据了解,2019年6月,我校法学院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硕士联合培养示范建设基地,同时被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和教育厅列为2019年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建设项目。该项目积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不仅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法律思维,拓宽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视野,通过强化实习和实训,提高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审判业务水平。目前,基地正在积累经验,把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这一模式所取得的良好效果,推广到了桂林市以外的法院系统、桂林市检察系统和律师界,努力发挥其在全区政法系统中的示范性作用。

座谈会上,法学院负责人陈宗波教授提出培养过程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认为联合培养基地通过创设“实习法官助理”培养模式让研究生进基地的在岗实习,能够把理论知识有效的与实践结合起来,是培养实践型法律人才的关键。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潘凌宇提出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需要尽早的实现知识理论和操作实践相结合,而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的建立使得在法学人才培养方式上“战略部署得更高,视野更加开阔”。

座谈互动环节,基地“实习法官助理”在岗研究生3位代表向检查组和基地合作双方导师代表作了实习工作心得汇报,感受到了中院实务指导老师的关怀,学习到了审判业务相关的基本技能,提升了对理论知识理解的升华。

审委会专委吴小嫦导师认为,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的建立对于学校、实习单位、学生而言,属于“三赢”的模式。

检查组认为只有主管部门积极参与,法学院和桂林市中院的共同努力,才能夯实培养符合时代需求法律人才摇篮的基础,学校会进一步督促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希望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更好更强。同时对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近年来,法学院一直高度重视与实务界联合培养法律硕士工作,先后与桂林市检察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立了联合培养基地。通过本次检查为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确立了新的目标,为培养优质的综合性法律人才提供了良好的资源,也为法律实务型人才培养模式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同时该联合培养模式对其他地方高校法律硕士培养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示范效应。


基地检查座谈会现场

 基地检查组成员、基地联合双方导师代表及基地在岗实习同学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