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导师组面试并结合提交申请的同学的基本情况,导师组一致决定,以下八位同学获得推免资格:
法学专业: 何晓梅 王艺颖 郑 娴
李盛梅 苏艳中 区露云
社会学专业: 徐 丽
社会工作专业:颉晓凯
现向全院师生公示5天(9月17日―21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名向姜艳老师反映。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