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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1
我院新增硕士生导师聘任仪式暨法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师生见面会顺利举行
  • 发布时间:201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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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桂花飘香的九月,法学院迎来了实务经验丰富的新增硕士生导师与朝气蓬勃的201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926日下午1430分,我院在雁山校区四区303教室举行了新增硕士生导师聘任仪式暨法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师生见面会。我校研究生学院副院长梁毅老师,我院院长陈宗波教授、党委书记何少禄老师、副院长黄竹胜教授、副书记韦敏老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法制办、广西律师协会、桂林律师协会、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荔浦县人民法院、灌阳县人民法院、信德嘉律师事务所、桂林市社会福利院等单位的校外兼职导师与我院的校内导师参加了仪式与见面会。仪式与见面会由我院院长助理郭剑平教授主持。

整个活动分为三个大的环节:即新增硕士生导师聘任仪式、2014级硕士研究生开学典礼、各专业师生见面。

在第一环节(新增硕士生导师聘任仪式),首先由我校研究生学院梁毅副院长宣读2014年法学院新增硕士生导师批文;其次由我院院长陈宗波教授为新增硕士生导师颁发聘书;再次由信德嘉律师事务所卢迪副主任代表新聘导师发言,他对研究生们提出了要树立良好的职业理念并坚持不懈,要努力学习法学知识并具备所实的职业技能;最后由我院院长陈宗波教授发表致辞,他强调了校外实务部门导师对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性并提出三点要求:第一,研究生们珍惜与校外实务界专家学习的机会;第二,学院要为兼职硕士生导师合理安排工作,完成教育工作;第三,校内与校外导师相互配合,培养创新型人才。

在第二环节(2014级硕士研究生开学典礼),首先由我院党委何少禄书记发表讲话,何书记寄语全体新生应敢于担当,勇于追梦并祝新生学有所成,业有所就;其次由校内外导师代表分别发言:校内导师石大建副教授从“有计划、有行动、有注重、有健康”四个方面给出了建议,校外导师代表谢应波院长(荔浦县人民法院)从“三多”(多观察、多思考、多总结)与“三气”(静气、才气、秀气或霸气)两个方面诠释了硕士研究生成才的秘诀。最后由高年级学生代表与新生代表分别发言:2013级民商法专业苏千禄同学与硕士研究生新生分享了他的感受与体验,2014级社会工作专业的银新倩则对研究生生活表达了决心、信心与恒心。

在第三个环节(各专业师生见面),各专业的导师与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各自都做了自我介绍:导师们介绍了自己的研究专长与要求,硕士研究生新生们介绍了自己的研究兴趣、个人爱好等。这一的环节为增进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互相了解,为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的高质量进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经过这三个环节活动的开展,增强与加深了我院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互相了解,传播与夯实了我院人才培养的理念,激发与鼓舞了我院硕士研究生新生的研究兴趣与学习动力。整个活动在大家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黄晓巧 王思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