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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揭牌仪式顺利举行
  • 发布时间:2014-12-08 |
  • 阅读数:1558
来源: 点击数:185次 更新时间:14-12-08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我们的学习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富有探索精神的。既要向书本学习,也要向实践学习;既要向人民群众学习,向专家学者学习,也要向国外有益经验学习。有理论知识的学习,也有实践知识的学习。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锤炼高尚品格的重要途径。为了给大学生提供一个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1127日下午,银河集团198net与桂林市“和为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携手成立了“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韦敏,桂林市“和为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总干事、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副教授李昌阳老师、王波老师、和秀涓老师以及李益承、李小玲干事,法学院学工领导小组成员权方英、姜艳、尹佳妮,段再昱以及学生代表出席了本次活动。

仪式由姜艳老师主持。法学院分团委书记权方英老师在致辞中阐述了建立实践基地的社会背景、目的和意义,同时,对以后学院与和为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选聘、培训志愿者工作提出了要求。她也希望中心的老师多多提供具有专业针对性、有社会服务价值的公益实践与专业调研的机会,让同学们获得志愿公益实践的同时,也增进社会服务能力和专业科研素养。

桂林市“和为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总干事李昌阳向到场嘉宾介绍桂林市“和为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一些基本情况,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18岁以下并处于单亲、残疾的和困境中的未成年人。他讲述了自己曾与学生一起进行社会实践的亲身经历,他希望更多年轻大学生进入机构来进行社会实践,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秀涓老师随后进行了补充,她表示做社工不仅可以丰富一线经验,还能拓展人脉资源,对日后自身的发展极有好处,并号召大学生积极投身其中。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韦敏认为本次活动是一件“行善积德”的事情。一是做社工本身就是积善积德之事,其二,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不仅能给社会做出贡献还可以受到教育,而实践教育远比课堂教育要来得深刻。

最后,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韦敏与桂林市“和为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总干事李昌阳共同签订了成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协议,并为法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揭牌。

                                                    (法学院记者团 宁晖)

                                               签约仪式

                                                 活动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