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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两位教授分别当选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长、副会长
  • 发布时间:2015-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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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召开。自治区社科联副主席、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曹平、自治区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韦军,自治区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徐卫华应邀出席会议。其他与会人员有拟任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理事、正副会长、名誉会长、正副秘书长人选以及广西各高校的教师与研究生代表等。

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大会由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邓路遥主持。大会首先由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张军教授致辞。自治区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韦军代表广西法学会发言。

根据会议议程,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大会顺利地审议通过了《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大会选举办法》和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名单,选举产生了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新一届领导机构。我院付健教授当选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会长;蒋红彬教授当选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副会长;蒋万庚副教授当选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常务理事,潘庆、蓝兰、殷娜老师当选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

在接下来召开的广西经济法学界2014年学术年会暨广西第十次经济法理论学术研讨会上,自治区社科联副主席、自治区法学会副会长曹平代表自治区社科联发言。

    随后,我院潘庆博士作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制度研究》的主题发言,得到与会者的一致好评。

                                                 大会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