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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级法院韦伟强法官应邀为法学院做学术报告
  • 发布时间:201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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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16下午,我院有幸邀请到了广西高级法院韦伟强法官到雁山校区模拟法庭做主题为“以案说法,探讨案件的处理方式”的学术报告。我院部分教师、全体研究生共同参与了本次报告会。

韦伟强主要从两个方面来阐述案件的处理方式。首先,从案件程序谈论法律思维培养。他谈到:案件一审中,调解很重要,通过相关的法律调解,能够寻求和谐司法。而案件二审,是指由于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主要是法律审也是事实审。但审理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是围绕着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的,即只审理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如果上诉人请求改变或撤销判决的全部,则二审法院就应对一审判决中认定的全部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如果上诉人只请求改变或撤销判决的一部分,则二审法院只围绕上诉请求的部分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即可。

其次,韦伟强法官强调了法律思维的概念,法律思维是规则思维,要求我们树立规则意识,找法条依据,走程序解决问题。在中西方法院判决中,中国是以法律为本,而西方则更侧重一判例为本。韦伟强法官说到:“法律是要发展的,法律就像一个旅行者,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在众多的法条中,我们应当努力寻求法律本义。

    报告会的最后,郭剑平教授提出与主题紧密相关的三个问题来激发全体同学对本场报告会的深入思考。韦伟强法官例举了毛泽东的《实践论》、德沃金的《法律帝国》以及《论司法的性质》三本书告诫全体研究生们多读书,只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脚踏实地,永远不停止学习。

报告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