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冀祥德教授应邀到法学院做题为: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现状与未来发展的学术报告会
  • 发布时间:2015-06-18 |
  • 阅读数:945

 

2015614上午9点,在雁山校区模拟法庭,中国社会课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课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常务副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冀祥德教授应邀到我院做题为: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现状与未来发展的学术报告会。郭剑平教授以及全体2014级研究生参加了本次学术报告会,报告会由蒋人文教授主持。

冀祥德教授以中国刑事诉讼法为坐标,世界刑事诉讼法为横向,从历史的视角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做了精彩而又深入的讲解。世界刑事诉讼法经历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离、控诉权与审判权的分离、控辩平等、控辩合作四个革命。随着刑事案件纠纷的增加和社会分工的日益明确,人们对纠纷处理方式的要求越来越高,使得刑事案件与司法资源不相匹配,推动了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发展。刑事诉讼发展的历史,就是控诉权、审判权相互分离,辩护权不断扩张的历史。

在世界刑事诉讼改革的影响下,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也经历了三次转移。1979年我国颁布了刑事诉讼法,结束了长期以来刑事诉讼活动以政策代替法律的状态,实现了有法可依,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制度;1996年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引入了对抗制,裁判者走向中立,辩护权得到了扩张,增强了人权保障,控辩双方趋于平等,形成了控辩审三方诉讼化形态结构;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出台,对中国社会快速转型的内在要求做出了回应。

当前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主要有以下十三个转变:从斗争立场转为和谐立场、从权力本位变为权利本位、从打击犯罪转变为控制犯罪、从一元价值转变为多元价值、从有罪推定转变为无罪推定、从侦查中心转变为审判中心、从经验主义转变为证据裁判、从借鉴西方转变为立足国情、国内优位转变为国际优位、从重实体轻程序转变为实体与程序并重、从重定罪轻量刑转变为定罪与量刑并重、从公检法“三车轮”转变为公检法律“四车轮”、控辩关系从对抗转向合作。

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将沿着“简则更简、繁者更繁”的趋势发展,“简者更简”指的是大多数的刑事案件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兼顾效率,快速结案;“繁者更繁”指的是社会上发生的极少数重大、疑难案件将适用更为严格的刑事诉讼程序最大限度的保护和尊重人权以保证个案正义的实现。

报告会结束后蒋人文教授对冀祥德教授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在提问环节,冀祥德教授就同学们提出的公检法三者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诉讼交易、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在控辩合作中如何保护被告人的权利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答。

通过本次学术报告会我院师生在冀祥德教授的指导下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对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了解,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加深了我院师生对刑事诉讼制度的了解,点燃了我们对推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度构想的火花,学术报告会在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黄晓巧)

报告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