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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学术研讨会暨浙、粤、桂、闽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2015年会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0-08 |
  • 阅读数:1129
 

“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学术研讨会暨

浙、粤、桂、闽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2015年会通知

各位理事、各位专家学者:

“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 暨浙、粤、桂、闽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2015年会,将由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联合承办。会议定于20151115日(周日)于杭州召开,会期一天。诚挚邀请各位理事及对会议主题有兴趣的其他专家学者莅临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主题为““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分论题如下:

1、国家与地方法治的理论与实践;

2、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的理论研究;

3、法律史中的地方治理经验;

4、新形势下地方治理创新法治化的对策和展望。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51115日(周日)

会议地点:东航云逸酒店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九溪路13

会议日程安排如下:

事项

时间

地点

参会人员报到

1412:00-6:00

158:00-9:00

酒店大堂

正式会议

159:00-17:30

“西湖”会议厅

午餐(自助餐)

1511:30-1:00

餐厅

晚餐(桌餐)

1517:15-8:00

餐厅

三、参会人员及会务事项

参会人员除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全体理事外,也特别欢迎其他对法理学、法史学有兴趣的教学、科研及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

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用及其他个人费用自理。请于1025日之前填写“参会回执”(附件一),以电邮方式告知会务组各省联系人。市外参会者1114日晚欲住宿者,请25日之前在回执中注明,以便会务组预订房间。

四、参会论文

    请与会者围绕年会主题提交参会论文。论文请于1025日前发至会务组。论文要求统一格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以便印制会议论文集.

五、各省法理学会会务联系人

浙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潘添雨 1373222446621402002@zju.edu.cn

广东: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陈征楠 18680299653, zhnch@scut.edu.cn

广西:广西师大法学院郭剑平13707737120 guojianping1685@163.com

福建:厦门大学法学院郭春镇15959275709guochunzhen@163.com

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2015928


附件一:参会回执

浙、粤、桂、闽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2015年会

姓名

性别

职称

研究领域

拟交

论文

题目

及简介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单位名称

职务

通信地址

邮编

是否住宿


附件二:论文格式

会议论文格式要求

一、字数不限,建议8000字以上;

二、版面规范:

文章标题(居中,黑体,三号,加粗)

文章副标题(居中,楷体,四号;上不空行,下空1行)

作者:(居中,楷体小四号,上空1行,下空2行)

一级标题(居中,宋体,四号,上下各空1行),以一、二、三、四排序;

二级标题(五号,黑体,空2字符),以(一)(二)(三)(四)排序;

三级标题(五号,宋体加黑,空2字符),以1.2.3.4.排序;

正文(宋体五号,其中三行以上引文,请用楷体。行距固定值15磅)

三、注释(宋体9号,行距固定值12磅),一律以脚注的方式进行,统一使用①、②的数字符号,每页重新编号。

四、作者单位:(楷体10号,右对齐,上空1行)放在论文结尾括号内。

五、页面设置:左2.5,右2.0,上1.9,下1.9

六、文章发送:只接收电子版论文,并于1030日前以“附件”的方式发至各省(区)联系人处。

四省法理学年会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