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学术研讨会暨
浙、粤、桂、闽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2015年会通知
各位理事、各位专家学者:
“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 暨浙、粤、桂、闽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2015年会,将由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联合承办。会议定于2015年11月15日(周日)于杭州召开,会期一天。诚挚邀请各位理事及对会议主题有兴趣的其他专家学者莅临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主题为““法治与社会治理创新”,分论题如下:
1、国家与地方法治的理论与实践;
2、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的理论研究;
3、法律史中的地方治理经验;
4、新形势下地方治理创新法治化的对策和展望。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5日(周日)
会议地点:东航云逸酒店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九溪路13号
会议日程安排如下:
事项 |
时间 |
地点 |
参会人员报到 |
14日 12:00-6:00 15日8:00-9:00 |
酒店大堂 |
正式会议 |
15日9:00-17:30 |
“西湖”会议厅 |
午餐(自助餐) |
15日11:30-1:00 |
餐厅 |
晚餐(桌餐) |
15日17:15-8:00 |
餐厅 |
三、参会人员及会务事项
参会人员除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全体理事外,也特别欢迎其他对法理学、法史学有兴趣的教学、科研及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
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用及其他个人费用自理。请于10月25日之前填写“参会回执”(附件一),以电邮方式告知会务组各省联系人。市外参会者11月14日晚欲住宿者,请25日之前在回执中注明,以便会务组预订房间。
四、参会论文
请与会者围绕年会主题提交参会论文。论文请于10月25日前发至会务组。论文要求统一格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以便印制会议论文集.
五、各省法理学会会务联系人
浙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潘添雨 13732224466,21402002@zju.edu.cn
广东: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陈征楠 18680299653, zhnch@scut.edu.cn
广西:广西师大法学院郭剑平13707737120, guojianping1685@163.com
福建:厦门大学法学院郭春镇15959275709,guochunzhen@163.com
浙江省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2015年9月28日
附件一:参会回执
浙、粤、桂、闽四省(区)法理学研究会2015年会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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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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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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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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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交 论文 题目 及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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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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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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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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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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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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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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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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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论文格式
会议论文格式要求
一、字数不限,建议8000字以上;
二、版面规范:
文章标题(居中,黑体,三号,加粗)
文章副标题(居中,楷体,四号;上不空行,下空1行)
作者:(居中,楷体小四号,上空1行,下空2行)
一级标题(居中,宋体,四号,上下各空1行),以一、二、三、四排序;
二级标题(五号,黑体,空2字符),以(一)(二)(三)(四)排序;
三级标题(五号,宋体加黑,空2字符),以1.2.3.4.排序;
正文(宋体五号,其中三行以上引文,请用楷体。行距固定值15磅)
三、注释(宋体9号,行距固定值12磅),一律以脚注的方式进行,统一使用①、②的数字符号,每页重新编号。
四、作者单位:(楷体10号,右对齐,上空1行)放在论文结尾括号内。
五、页面设置:左2.5,右2.0,上1.9,下1.9
六、文章发送:只接收电子版论文,并于10月30日前以“附件”的方式发至各省(区)联系人处。
四省法理学年会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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