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学前沿讲座系列】第四讲:律师执业风险的成因与防范
  • 发布时间:2015-12-03 |
  • 阅读数:2003

 

201511月30日下午14点30分,在雁山校区模拟法庭,广西嘉和律师事务所、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桂林市律师协会会长孙骏为法学院的老师和同学们带来了一场题为“律师执业风险的成因与防范”的精彩学术前沿讲座。讲座由殷娜老师主持。

讲座开始,首先孙骏律师从自身将近30年的职业经历引出律师执业的风险所在以及律师执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并且明确刑事辩护在律师执业中的地位及重要性,即刑辩是立业之举。并从最近年来的冤假错案中,明确生动的阐述了律师在刑辩的角色及作用。

其次,孙骏律师从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被处罚800万、北海案、内蒙古呼格案等具体案件入手,给我们详细讲解了执业风险的定义,以及风险的成因,让我们知道其是由风险因素、事故及损失等要素构成。另外孙骏律师结合社会现实状况分析律师执业风险的定义(内涵及外延)。因为我们处在政治、经济、社会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律师执业呈现出自己的一定特点以及一些新的情况。其中包括:政治风险、业务风险(纯业务风险、复杂业务风险(交叉风险))、社会风险、派生风险等。

再次,孙骏律师给我们着重讲解了律师执业风险的成因(来源)和如何进行执业风险的防范。一方面,孙骏律师从律师从业人数分析,近代到现如今我国的律师人数已经有很大的增长;从业务范围分析,律师的职业功能越来越细化。突出律师的特性、定位、底线。再结合特定的社会环境阐述了律师执业风险的成因,他把成因分为两大类: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其中客观原因包括:政治原因、社会原因(社会要求的多样性和差异)、业务原因和其他原因。另一方面他从律师思想、制度,行为方面入手教育我们如何防范职业风险。第一、正确的思想防范律师执业风险。做一名律师要树立正确的社会定位、政治、法律理念。第二、健全的制度防范律师执业风险。这就需要国家整体规划、制定合理完善的行业规范(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惯例)。第三、规范的行为防范律师执业风险。律师要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办事,不做触犯法律权威的行为。

最后,孙骏律师和同学们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并耐心地给同学一一解答。他不仅展示了自己在律师执业多年的处理案件的经验与能力,也提出了对我们学生殷切希望。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律师执业的认识有了新的理解与期盼。感谢孙骏律师给同学们上了精彩的一课,令我们受益匪浅,回味无穷。

(文/孙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