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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前沿讲座系列】第六讲: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概况
  • 发布时间:201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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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4下午1430分,在雁山校区模拟法庭,桂林市检察院的诸葛旸老师为法学院的老师和同学们带来了一场题为“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概况”的精彩学术前沿讲座。讲座由殷娜老师主持。

讲座开始,诸葛老师首先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给同学们讲解了改革的价值意义,主要从监督员本身权力的限制和公正办案等方面进行分析。随后,老师列举了各国的制度模式,并且与本国进行了对比。主要包括美国大陪审团模式、日本的检察审查会模式。在老师的讲解下,我们知道了国外的相关制度有优势也有不足之处。例如,美国的大陪审团模式,虽然在制度设置上比较完善,但是在目前实践中陪审团逐渐沦为检察官的傀儡,其拒绝指控的建议往往也得不到采纳。

在学习了他国制度的基础上,老师又重点介绍了人民监督员改革的历史沿革和其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本次改革从20038月开始启动,其中经历了试点阶段、全面铺开阶段和深化改革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越来越成熟。随后,老师提出,公民是否能参与到检察当中?在老师详细的解释下,让同学们明白了检察机关作为权力监督机关也必须受到监督,但是如果用权力继续监督权力,那么作为最终的权力必然会失去控制,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用权利来制约权力,这也就是公民参与检察的必要性。为了让同学们更加了解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和监督范围,老师又结合了《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和《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规定,一一列举了监督员监督的案件类型和提出建议的对象种类,从更加详细的制度规定带领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了人民监督员这个群体。

在本次讲座的最后,诸葛老师与同学们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并且耐心地给同学们解答。他不仅使得同学们对人民监督员改革的问题更加了解,同时也对检察机关实际办案情况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感谢诸葛旸老师给同学们上了如此精彩的一课,令我们受益匪浅,回味无穷。

(文/孙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