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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公益,我们在行动”
  • 发布时间:2015-12-26 |
  • 阅读数:803
来源: 点击数:68次 更新时间:15-12-26

 

             ――记法学院开展十二团日活动

为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大关于弘扬公益精神思想号召,发挥广大团员青年“模范先锋作用”,培养其昂扬向上的志愿者精神,同时也为了提高法学院各团支部服务能力,激发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培养大学生群体为社会服务的担当。法学院分团委组织部结合党的十八大时政热点,组织学院2013级、2014级以及2015级全体团支部开展了12月团日活动,本次团日活动以微公益,我们在行动”为主题,旨在引导青年团员积极志愿活动,投身公益当中,弘扬公益精神。

参加本次团日活动的团支部有2013级、2014级、2015级各团支部。在本次团日活动中,各支部积极参与其中,围绕“微公益,我们在行动”开展了主题各异,形式创意新颖,内容丰富多彩的团日活动。各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共同打造了具有支部品牌特色的团日活动,并得到学院师生一致认可和好评。其中,2014级法学第二团支部、2014级社会学团支部以及2015级社会工作团支部举行的团日活动形式尤为新颖,表现尤为突出。

以下着重介绍这三个团支部的12月团日活动。

2014级法学第二团支部联合银河集团198net青年志愿者协会于20151212日在一期45栋和二期1112栋开展了以“微公益,我们在行动回收旧衣爱心义卖”为主题的团日活动,通过前期宣传、回收旧衣、捐赠书籍等方式将公益践行在奉献当中。此次团日活动积极传递校内爱心,营造校园正能量,增强在校大学生责任意识,弘扬奉献精神。

2014级社会学团支部结合专业特色于20151211日在校内举行“小小公益,身边做起”主题团日活动,以帮助保洁员完成劳动、协助图书管理员完成相关工作、清扫校园垃圾等方式向广大学生宣传弘扬公益精神,有效的呼吁青年团员践行志愿活动,参加志愿活动。同时积极带动支部成员投身到公益当中,不仅有利于团支部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建设,还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

2015级社会工作团支部结合专业实际,与广西桂林市厚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合作,定于于12月份每周六前往良丰小学、广西桂林市雁山镇综合福利院进行志愿服务,通过举行陪伴留守儿童、暖冬送温暖、福利院看望老人等活动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送去暖暖温情。此次团日活动中,社会工作团支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微公益行动拓展到校外,不仅展现了大学生群体为社会服务,用于承担重任的精神和担当,还加深了公益精神的影响力,有效的扩大了学院对社会服务志愿的影响力。

在本次12月份团日活动中,各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向我们展现了各支部团结向上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同时通过本次团日活动,各支部成员更进一步了解、深入公益活动。我们对公益的认知与理解不应仅仅局限于“知”,而更应体现在“行”。并能知行合一,才能更好地发挥青年团员弘扬公益精神的主体意识,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中。

(文/劳园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