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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老师积极参加广西民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
  • 发布时间:2015-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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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月12日,广西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广西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换届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南宁市成功举办。本次大会汇聚了来自南宁、桂林、北海、梧州等地的多名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和律师。

理事换届大会由秘书长杨洁主持。广西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蓝晨致开幕辞,兰晨主任在祝贺这次会议成功召开的同时,对广西民法学研究会寄予了厚望。他希望广西民法学研究会能借东盟的良机,对广西的法治建设做出切实的贡献。接着,主持人宣读了广西法学会对理事换届的批复文件,通过了《广西民法学会研究会换届大会选举办法》,投票选举产生广西民法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与常务理事。广西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当选广西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我院郑勇老师当选为广西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梁恩树老师当选为广西民法学研究会常任理事。

本次大会的研讨主题是“无效合同制度”,大会共收到了24篇与无效合同制度相关论文。参会人员围绕无效合同的内涵及其价值、相对无效合同制度的必要性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讨论。。

最后,孟勤国教授对本次学术研讨会作总结。他认为,关于无效合同的问题既要立足现代也要追根溯源。应用现代化的视角探究为什么要建立无效合同制度。无效合同的设立不仅是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合同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一定情况下存在冲突。同时一百多年前的德国人规定的无效事由在现代是否过时,是否应该有所增删,这也是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

                                                              (郑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