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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2
我院与南宁市中级法院合作签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 发布时间:2016-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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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日,我院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协议。该协议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我院与南宁法院的合作与交流,同时为教师科研和学生实习实践提供了更好的机会与保障。

    南宁中院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我院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及8名实习学生参加了签约仪式。中院周腾院长和陈宗波院长就共建基地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周腾院长介绍了中院概况和当前司法改革的实践情况,总结了中院在学术理论调研方面所获得的辉煌成绩。他说,中院不但承担全广西近五分之一的案件的审判任务,同时还承担广西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工作任务,有能力有必要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审判实践优势,提供一个良好的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研究的交流平台。

    陈宗波院长对南宁中院长期以来关注、培养和接纳法学院的学生实习与工作表示感谢,一方面希望实习的同学能珍惜机会、踏实工作、虚心向法官学习;另一方面,希望双方通过“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平台,加强校地合作,经常互动往来,欢迎法官们去法学院“传经送宝”,将在审判实务中的优秀经验与师生分享,为高校培养复合型人才贡献一份力量。

    多年来,我院充分发挥自身学科优势,坚持“走出去”、“校地合作”的策略,通过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搭建起法学教育和教学科研实践的平台,积极加强与地方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地方司法实务部门合作共赢,进而促进我院的教学与科研的发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蒋万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