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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2
法学院召开“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丽娟挂职期满暨实施国家‘双千计划’”座谈会
  • 发布时间:2017-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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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双千计划”,深化校企合作。2017年3月6日下午,学院在田家炳楼501室举行了“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丽娟挂职期满暨我校实施国家双千计划”座谈会。学校人事处陈云翔副处长、学院院长陈宗波教授、副院长郭剑平教授、法律系主任段海风老师、胡辉老师、蓝兰老师等代表学校和学院方面出席。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主任黄丽娟律师、副主任江凌律师和助理彭夏颖律师等代表事务所方面出席。

   会上,陈院长对作为第三期前来学院挂职院长助理的黄丽娟主任在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培训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代表学院表达了谢意。认为通过这种交流方式,进一步促进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密切了两个单位的关系,交流了专业,加深了友谊。陈院长希望黄主任及其领导下的事务所继续关心和支持学院建设和发展,面向未来,共同进步,并提出了巩固和发展双方业已合作工作的基本思路。

   黄丽娟主任感谢学校和学院提供了交流的平台和机会,并总结了一年来的交流工作。她认为,由学校与事务所对接实施该项目,这在桂林市是头一回,是区域范围内实施该项目的一种创新;跟学院师生的零距离接触,校企合作的无缝对接,让她感受到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的魅力。她也希望,挂职的结束是一个环节的结束,但是是另一个阶段的开始,事务所与学院以后可以有更多更加深入的交流与合作方式。

   会上,陈云翔副处长、江凌副主任和郭剑平副院长等都围绕实施“双千计划”、黄丽娟主任挂职和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的具体事项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流了看法,达成了共识。

   据悉,“双千计划”是2013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文,旨在加强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我校到目前为止,已经实施了四期,对口交流单位为别为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通过双方“互挂”,促进了实务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相辅相成,实现了法律实务部门与高校更全面更有效的合作互动,推动了双方的共同发展。 (律师学院    蓝兰  胡辉  图/文)

      

                                    会议现场

      

                                     陈宗波院长讲话

       

                                     黄丽娟主任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