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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2
学院院长陈宗波教授应邀参加湖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 发布时间:2017-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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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上午,由湖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承办、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湖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新技术时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与变革”研讨会在湘潭市华银大酒店湘潭厅举行。来自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司法实务部门,同济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银河集团198net、中南大学、衡阳师范学院等高校,以及三一重工等企业、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的160余位省内外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和实务精英出席了本次年会。我院院长陈宗波教授应邀参加本次年会,并作主题发言。

会议分三阶段进行,首先进行的是开幕式,第二阶段为增补理事、常务理事及颁奖,第三阶段由专家作主题报告。

湘潭大学校长周益春,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覃永忠,湖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曾得志,湖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关村远见知识产权创新研究院院长余晖,湖南思博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田达良等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湖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肖冬梅主持,周益春、田达良、覃永忠分别致辞。

    在会议第三阶段,我院院长陈宗波教授作了主题为《信息传播方式的变革及其对著作权制度的影响》的发言,认为信息传播方式的变革推动着著作权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著作权的基本权利形态与信息传播方式的不断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信息传播方式丰富了著作权的内容,并催生了领接权主体。先进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带动科技的创新,创新科技也必然改变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媒体也不例外。传统的媒体生产方式已经不能够满足现今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新媒体在大数据时代诞生。提出新媒体传播方式变革著作权制度发展可能趋势:(一)共享机制应该更加完善;(二)确立网络邻接权人的法律地位;(三)建立智能生成品独立保护机制。陈宗波院长的主题发言,获得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引发了专家学者和实务精英们的深入讨论。

    

                         陈宗波院长在年会上作主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