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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2
法学院与桂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签订合作协议
  • 发布时间:2018-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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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我院与桂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双方的优势,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政府实务工作实践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5月22日上午,双方代表在育才校区田家炳楼425会议举行了座谈与签约仪式。桂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诸葛�,副主任董忠,秘书人事科科长李凤鸣;桂林市仲裁委秘书长林岚,副秘书长邓媛�;我院陈宗波院长,郭剑平副院长,李传华副院长,胡余嘉副教授,宋燕老师参加了座谈与签约仪式。座谈与签约仪式由郭剑平副院长主持。

在座谈与签约仪式上,首先由我院陈宗波院长讲话,陈院长在表示热烈欢迎诸葛�主任一行来我院莅临指导之后,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向诸葛�主任一行介绍了我院法学学科发展的状况、特色、优势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结合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展望了双方合作的广阔前景与多元化路径。其次,诸葛�主任对我院给予的积极合作热情表示感谢,介绍了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权范围,依法行政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仲裁业务开展的新态势,对双方合作的美好前景充满信心。再次,与会人员对双方互派专家进行讲座与沙龙、挂牌成立实习基地、科研课题的合作研究、仲裁业务的开展、普法宣传与法律援助的创新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度的交流与互动。最后,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并签订了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我院与桂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挂牌设立“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作为双方合作共建的交流平台。桂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为我院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社会实践和校外学习基地,为我院开展法治政府、仲裁等法律实务教育提供平台,为我院提供教学科研所需的案例材料和实践素材,为我院选派实务专家授课,等等。双方将在人才培养、政府法制及仲裁法律实务教育、干部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广泛的交流和合作共享。

多年来,我院不断探索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与路径、不断聚焦法治实践当中的问题进行科学研究、不断瞄准社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社会服务,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我院与桂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合作协议的签订,将为我院法律人才的高质量培养、科研成果的高质量产出、社会服务的高质量提供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陈宗波院长与诸葛�主任签订合作协议

                                      座谈交流 

     

                                       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