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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2018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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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

2018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

    根据《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现予发布《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2018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就做好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本课题的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广西地方法治和地方治理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为广西地方法治和地方治理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在注重应用对策研究的同时,适当兼顾地方法治和地方治理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理论研究和有前瞻性的基础理论研究,注重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二、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2018年度研究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直接根据中央最新精神,围绕广西地方法治和地方治理、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需求,结合自身研究特长在相应学科中拟定申报课题题目。

三、申报课题要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出体现广西特色和优势的研究课题,展现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的创新,反映我区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优势。应用对策研究应突出国家和我区急需的、老百姓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选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基础理论研究应关注重大的、代表学科前沿的、反映广西特色的选题,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四、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

五、2018年度本研究课题设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论文(论文集)、咨询报告(成果要报)、媒体报道几类。所有研究成果应注明“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并标明项目编号。课题研究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原则上为一年。

针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难易程度的不同,特设立不同的资助费用和结项条件,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其结题条件为以下二选一:

1.研究报告(10万字左右)或专著一部(15万字以上),并报送省级以上咨询报告(成果要报)1篇;

2.在CSSCI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论文,并报送省级以上咨询报告(成果要报)1篇或在省级以上媒体刊载报道、论文1篇。

(二)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其结题条件为以下二选一:

1.在CSSCI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 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

2.在CSSCI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论文,并报送省级以上咨询报告(成果要报)1篇或在省级以上媒体刊载报道、论文1篇。

六、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重点项目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须具有副高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七、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保证课题成果的质量,本研究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本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本课题申请。(2)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申请本课题。(3)不得以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课题。(4)被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5)已经获得本中心课题立项但是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课题申报。

九、课题申请人须按我中心提供的《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申请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我中心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如到延长期满仍不能结项的,将受到公告批评、撤项、追回剩余拨款等惩戒;对于无任何研究进展的,可追偿拨款金额一半以上的违约金。

十一、各申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纸质版材料及电子数据的汇总报送等工作。

十二、课题申报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9月20日。各申请人须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汇总的电子数据(含《申请书》、《活页》的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邮箱(gxfzyjzx@126.com),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纸质版《申请书》、《活页》一致;同时报送纸质,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九份;(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一份;《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四、联系人和电话:陈老师  13647739897;

 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银河集团198net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432室。邮 编:541004 ;电子信箱:gxfzyjzx@126.com。

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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