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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成功协办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
  • 发布时间:2018-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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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法学会指导,由广东、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江西、湖南、福建、广西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主办,我校协办的第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1010日在桂林碧玉国际大酒店隆重举行。学院领导及30多名师生参加了会务工作,论坛由区法学会会长温卡华主持。

参加论坛的有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巡视员诸葛平平,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世勇,区法学会会长温卡华,桂林市市长秦春成,学校党委书记邓军,以及广东、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江西、湖南、福建省法学会的领导、嘉宾150余人。

校党委邓军书记在论坛开幕会上致辞,对与会领导、嘉宾表示热烈欢迎,高度赞赏十三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建设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在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中的政治价值和学术价值,邓书记介绍了我校的基本情况和法学学科的建设情况。他表示,本次论坛交由我校协办,充分体现了中国法学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法委对我校法学教育和智库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对我校工作的莫大鞭策和鼓励。我校将为论坛活动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努力完成好论坛的各项会务工作。

本次论坛以“新时代区域法治合作机制创新与发展”为主题,论坛分别以三个主题报告进行研究讨论:一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耀教授作了“我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思考”;二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朱最新教授的“法治视角下区域府际合作治理跨区域管辖组织化问题研究”;三是广西民族大学教授,广西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广西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院长齐爱民教授的“面向东盟的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思考”。并从新时代区域法治合作的新特点新问题、“扫黑除恶”区域法治协作机制研究、互联网背景下区域法治合作问题、“新枫桥经验”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等四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充分展示了各自取得的研究成果。

论坛开幕会上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表彰,学院有两篇论文入选优秀论文。

"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是中国法学会重点支持的全国性七大区域法学论坛之一,是推动和加强泛珠区域各省市区法学法律界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学术平台。

论坛开幕会现场

邓军书记在开幕会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