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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法学院
学院召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 发布时间:2018-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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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上午,法管学院在雁山校区行政北楼375会议室召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学院领导班子、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办公室负责人、教务人员、组织干事及各专兼职辅导员,共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期主持。

会议首先由学院纪委书记何期传达了自治区高校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自治区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校纪委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精神,他指出:“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对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重要的作用”。为了推进活动常态化、深入化,他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意识,深入剖析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存在的原因;二是压实责任强落实,认真分析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落实;三是常态检查强监督,采取交叉检查、定向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四是从严整整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会上,学院党委书记何小明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位党员领导干部要立足各自岗位职责,聚焦“为官不为”“文山会海”“经典路线”“冷硬横推”“形象工程”等方面整治内容中列举的10种突出表现,认真分析查摆问题。为此他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制定责任清单,明确领导责任,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强化教育,提高党性修养。通过开展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树牢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三是严格督查,确保工作实效。学院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四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要把整改和完善相关制度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长效机制。”

会后,与会人员表示将结合自身工作分工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高标准严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