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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务系列讲座】第四讲 法律人思维 ——以法律的学习与运用为视角
  • 发布时间:2020-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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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2日,法学院司法实务系列讲座之三“法律人思维——以法律的学习与运用为视角”在文四区303教室开讲,2018级法学专业学生及部分研究生共200多人聆听了此次讲座。讲座由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建龙律师主讲,本讲座也是桂林市法律志愿者协会组织的系列法律公益讲座之一,讲座由蒋万庚老师主持,陶斌智副院长出席并做了总结发言。

秦律师首先以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为切入点,强调运用法律关系分析法来解决问题,在做实务过程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秦律师以几个实例点明了在校大学生接触法律实务工作的重要性,让同学们深刻领会准确将书本中的原理运用到实务中去,需要在大量接触实务工作后慢慢沉淀与研究。秦律师表示:细致和严谨是现阶段许多年轻律师所欠缺的必备特质,很多高校的优等生能够在上学时取得优异成绩,但做实务工作时却会犯很多低级错误,究其原因是没有形成严谨细致的法律思维。

接着秦律师在评析实案的过程中,向同学们身体力行地展示了该如何运用法律关系分析法,去考查一个案件中存在的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如何以“交易-合同-履行-诉讼”的逻辑架构来一步步分析与构建起清晰的个案法律关系,在对案件的诉讼程序进行细致的考究与规划的过程中,去答辩和考量一个民商事案件的争议焦点。随着民刑交叉案件的增多,在许多民商事法律关系中仍需考量其是否应被函摄到刑事的前提中。最后,秦律师认真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精进法律思维是做好实务工作的落脚点,其应当成为在校法学生日常训练案例分析能力与辩论能力要达到的目标。本次讲座深入浅出,通过讲解案例的处理过程及剖析办案思维,让同学们了解到该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在了解法律实务思维的基础上,更好地推动理论学习,培养同学们形成科学的法律思维。

                                     (文/黄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