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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明法”读书沙龙】第六期 出罪理论的发展与实务回归
  • 发布时间: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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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下午3时,我院第五期“博学·明法”读书沙龙在行政北楼375教室举行。本次沙龙的主题为“出罪理论的发展与实务回归”,由倪业群教授主讲,2019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曹广宇主持。沙龙阅读书目为刘艳红教授的《实质出罪论》,围绕如何将出罪论的问题融入阶层犯罪理论、推进出罪理论发展、回归实务等话题,倪教授与同学们展开了深入探讨。

本次沙龙共有曹广宇、罗菊花、龙煦洋、方佳婷、曹艺学、贺春妮6位分享人汇报了其读后感想。分享人结合自己的心得,分别从如何构建合法合理的出罪入罪机制、刑法中“但书”的主要规范路径、如何限制恣意的出罪以及怎样建立实质出罪论下的证据规则等进行探讨。除对实质解释论予以肯定外,分享人也提出了实质理论在解释入罪问题时存在的风险,故在入罪时应坚持形式入罪,避免法治走向反面化、倒退化。

汇报完毕后,倪业群教授结合自己的阅读体会,对同学们的分享进行了总结。倪教授认为,“依法入罪,合理出罪”是一种比较新颖且良好的思维,这种方式能够有效解决一些理论上的疑惑,但与本书相关的是张明楷教授的“实质解释论”,故希望同学们还能够在本书基础上加以阅读该理论观点,从而有更加深入的领会。

倪业群教授从怎样读书、怎样从书中收获到更多的内容与同学们展开交流。除在阅读上养成习惯以外,倪教授还对同学们的研究生生涯予以建议,希望同学们能够做到独立分析案件、加强写作训练,在自媒体泛滥的时代,在全民讨论案件的同时,希望同学们不要随波逐流,要学会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后自我分析,提高个人说理与判断能力。

倪教授进行总结

合影留念

书目介绍:

《实质出罪论》是刘艳红教授个人实质刑法研究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另两部为《实质刑法观》和《实质犯罪论》。本书是在刑法实践层面对实质解释论的展开,以刑法谦抑主义为基础的实质出罪论,是立足于当下中国法治发展方向并结合长期以来实质法治研究成果而形成的一种法教义学路径。形式入罪实质出罪是全书实质出罪论的核心立场。围绕该中心思想,结合实务中的案例,对实体法角度出罪理论体系的构建和阶层犯罪理论的发展问题,本书进行了充分且深入的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