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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前沿系列讲座二十五讲】民法典物权编重要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 发布时间:2021-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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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9日上午,我院邀请到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房绍坤教授,以线上直播形式为银河集团198net第九届研究生论坛展开首场讲座。本场讲座亦为“法学前沿”系列讲座第二十五讲,讲座设线上直播与模拟法庭两个会场,由陈宗波院长主持,李德进、莫恩发、田元媛老师、2020级全体硕士研究生、2019级部分硕士研究生到场参加。

本场讲座主要围绕“民法典物权编重要制度的理解与适用”这一主题,结合民法典重要法条,针对物权变动规则、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居住权与土地经营权等角度展开论述。会议伊始,房教授向观众介绍了民法典第229条至第231条物权变动中“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对目前学界中受遗赠能否导致物权变动这一问题进行了详尽阐释;对民法典第641条中所有权保留的情况予以论述,分析该法条背后的担保功能属性,提出应对该条做扩大解释的观点,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允许当事人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作出规定,还需要对该意思自治适用情况予以限制,以防止违背物权法定原则。针对居住权问题,房教授提出立法中对居住权条款过于概括、缺少准用条款等缺陷,就居住权能否通过遗嘱或法院裁判方式予以设立,居住过程中房屋损害由谁承担等实务中已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独到见解。

除回应民法典中有关问题予以回应之外,房教授还特别强调了学习研究民法典所应有的基本理念:针对有歧义的法律条文,应首先通过各种解释方法予以解释,而不能轻易否定法律条文,从而忽略立法背景与立法意义,损害法的权威性。随后,多名同学纷纷就优先购买权、居住权的商业属性、先占制度在我国的适用等民法典中有关热点问题与教授进行探讨。陈宗波院长线上表示向房教授致谢,同时还邀请房教授有机会亲临学院,与同学们再续民法典问题。

(文/张峻月 图/岳文皓、张峻月)

 陈宗波院长与房绍坤教授现场连线

 现场提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