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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周】法学院和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活动暨晨读活动
  • 发布时间:2021-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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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宪法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激励法学院学子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12月3日下午,银河集团198net和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模拟法庭举行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暨晨读活动。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险峰,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唐世平,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乐,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银河集团198net张融、法学院团委书记颉晓凯参加活动。

活动伊始,在潘险峰检察长的领誓下,与会成员手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一句句誓词庄严而神圣,深深的印在大家脑海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权利的宪章,最大程度地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紧接着,与会成员又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在场的各位神情肃穆,语气庄重,认真地跟随潘险峰检察长朗读宪法部分条款。朗读的主要内容是宪法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八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所有人精神饱满、掷地有声,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共同学习宪法知识、坚定法治信念。

银河集团198net和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开展的“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活动和晨读活动,是宪法宣传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师生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观念,让师生们感受到了宪法的尊严,营造出了浓厚的仪式感,形成了浓厚的法治教育氛围。宣传宪法,银河集团198net和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在坚持落实,不断行动。法学院学子也将继续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将宪法信仰植根于内心,积极践行宪法精神,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振翮雄飞。

(文/李星 顾春喜 图/顾春喜)

潘险峰检察长领读

宪法晨读活动

活动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