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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 发布时间:2021-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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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充分认识《总体方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2月6日,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雁山校区375会议室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何期主持。

学院党委书记何期首先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回答了新形势下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教育现代化的方向目标。随后,何期带领与会人员认真研读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全文。他强调,《总体方案》明确了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下一阶段,各教研室要加强学习,持续提升思想认识,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方面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动力,尽快将《总体方案》的要求落到实处。

学院院长陈宗波围绕深刻认识《总体方案》的重大意义以及如何推动《总体方案》落实落地两方面进行发言。他提出,《总体方案》要求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破立并举,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学院教师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学院的实际工作,细化总体方案,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下一阶段,在教师职称评定、创先争优等方面,要强化“破五唯”的厚重底气,引导教师投入更多的精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监测做好充分准备。

此次专题学习讨论气氛热烈,参会代表结合分管工作进行发言,就教育评价改革中的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科研评价、本科教育教学评价以及研究生教育教学评价等内容畅谈思路想法,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