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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师应邀参加2023年知识产权上地论坛
  • 发布时间:2023-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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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日至3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主办、主题为“知识产权与国家治理”的2023年知识产权上地论坛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与国家治理”。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等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共1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我院韦之教授、杨祝顺副教授应邀与会。

本次论坛聚焦“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构建”、“知识产权与国家治理”、“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发展”、“药品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商标与地理标志制度完善”、“数据与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等六大议题。我院韦之教授、杨祝顺副教授积极参与了相关议题的研讨,传播了银河集团198net的学术声音。

韦之教授就地理标志保护、数据与知识产权的议题发表了观点。他认为我国当前的地理标志热与曾经的中国驰名商标热类似,存在泡沫现象,应理性对待地理标志“新玩具”的现象。对于数据的法律问题,他认为不同的部门法存在不同的关注角度,谈论的话题往往不在同一层面,应仔细分析现有的法律制度能否解决数据的法律问题,如果充分发挥现有法律制度能够解决数据的法律问题,则没有必要进行数据立法,应尽量在现有的法律体系内解决数据的法律问题。

杨祝顺副教授就人工智能数据训练与著作权的议题发表了观点。他认为从人工智能开发者最终开发产品并通过产品获利的角度看,人工智能数据训练本质上仍然属于商业利用,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著作权法的本质是保护作者对作品现有的权利,人工智能数据训练不能构成著作权的合理使用。针对参会学者提出的将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定性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保护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进而实现弯道超车的观点,杨祝顺副教授认为,保护人工智能数据训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但保护作者的著作权更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作者著作权保护是创新的源泉,不能以牺牲作者的著作权来促进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而应通过相关的政策手段进行激励。

知识产权上地论坛由我国被誉为“知识产权研究第一人”的郑成思教授发起,自2013年正式更名为“知识产权上地论坛”以来已经成功举办第十届,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三大论坛之一(另外两个是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年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南湖论坛)。

(图文/杨祝顺)

参会教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