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中国-东盟青年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研究课题2017年申报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5-17 |
  • 阅读数:929

建设“一带一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主动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带一路”建设”要求与沿线国家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其中民心相通占据基础地位,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民意资源积累、社会根基和重要支撑。2017年5月14-15日在北京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中国同沿线各国和相关国际组织宣布启动了《中国社会组织推动“一带一路”民心相通行动计划(2017-2020)》、“丝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以及“增进‘一带一路’民心相通国际智库合作项目”。

为充分研究青年社会组织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作用与责任,培育具备“走出去”能力的青年社会组织,并充分发挥他们在“民心相通”工程中的独特作用,深化中国与东盟等区域国家青年社会组织交流合作,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民间促进”的“一带一路”立体格局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现予发布《2017年中国-东盟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并就做好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本课题的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中国-东盟青年社会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为广西乃至中国-东盟青年社会组织的发展、中国与东盟国家青年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的交流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坚持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基础理论研究为辅。在注重应用对策研究的同时,适当兼顾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及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理论研究。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理论研究和有前瞻性的基础理论研究,注重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二、《课题指南》指导今年课题的申报。《课题指南》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一带一路”建设”的精神和文件,围绕社会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群团改革和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需求,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允许申报者在《课题指南》以外自行设立课题进行申报,自选课题要符合本指南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三、本年度拟立项的项目分为委托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种,拟立项资助约10个课题。委托课题是根据工作和形势的需要,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委审核后委托给相关学者和团队进行研究。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由评审专家建议确定,委托课题4万元左右,一般课题2万元左右。

四、课题申报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7年)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

五、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论文集三类,成果至少包含一篇CSSCI来源期刊所登载的论文。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研究成果著作权属第一单位原则上须标示“中国-东盟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和“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六、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课题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有一定的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七、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保证课题成果的质量,本研究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本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本课题申请。(2)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申请本课题。(3)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课题。(4)被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5)已经获得本中心课题立项但是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课题申报。

九、课题申请人须按我中心提供的《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如使用其它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申请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我中心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一、各申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纸质版材料及电子数据的汇总报送等工作。

十二、课题申报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各申请人须于截止日前将汇总的电子数据(含《申请书》、《活页》的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邮箱(caynpo@163.com),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纸质版《申请书》、《活页》一致;同时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六份;(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一份;《申请书》和《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四、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确定,一般应在1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的课题可延期1年完成。应急委托的研究项目优先受理申报,研究期限不超过1年,2017年8月1日前完成中期检查,须于2017年12月前完成全部研究任务。

十五、联系人和电话:何老师18807739792、段老师15697736768;地 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银河集团198net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429室。邮 编:541004 ;电子信箱:caynpo@163.com 。 

 

附件一:中国-东盟青年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2017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二:中国-东盟青年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2017年度课题申请书

附件三:中国-东盟青年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研究课题申报2017年度课题申报活页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

中国-东盟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


2017年5月1日